山东省加油站AI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指南(试行)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1〕55 号),加快推进山东省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依据应急管理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加油站AI视频监控系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 号)、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1〕55 号),加快推进山东省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依据应急管理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山东省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内容、  功能要求、数据交换要求、系统安全等,指导山东省加油站智能 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建设  与应用。

2. 引用文件

应急管理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

(应急厅〔2021〕27 号)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 3.建设内容

建设完善覆盖加油机、储油罐等重点部位的监控视频和视  频存储,实现实时监控、存储和录像回放。

    采用视频智能识别技术,对加油站人员违规行为及异常状  态进行识别、报警和记录。

4. 功能要求

4.1 智能识别

    采用视频智能识别技术,对加油区和卸油区内人员抽烟、打电话等违规行为,明火和烟雾等异常状态,卸油作业时人员离岗,灭火器未正确摆放,静电释放时间不足等不规范情形进行智能识别、报警和记录,应 24 小时不间断进行识别。识别类型详见表 1。

4.2 视频浏览和存储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历史录像调阅和视频存储功能;加油站视频监控及存储系统应逐级对接县级、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建设的视频管理系统。

4.3 报警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

    系统应具备报警数据查询功能,并支持报警闭环处置和各  类报警数据统计分析。

4.4 远程运维管理

    系统宜支持远程运行维护管理,包括视频智能分析设备管  理、智能识别算法配置、视频分析任务管理、摄像头信息管理、算法升级等,便于后续维护和升级。

5. 政府端数据交换要求

5.1 数据交换范围

    企业需将以下数据上传至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  监测预警系统:

(1) 视频智能分析设备基础信息及运行状态,包括设备编码、设备名称、所属加油站、设备运行等内容。详见表 2、表 3 。

(2) 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数据,包括摄像头编码、报警类别、报警时间、销警时间、报警时图片和销警时图片等内容。详见表 4。

5.2 数据交换结构

省略

6. 系统安全

   系统建设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2)、《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3)、《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28)、《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 31496)、《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等文件的要求,加强系统信息安全防护。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