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前 黑龙江畜禽规模养殖场重点区域将安装视频监控

  为认真贯彻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议精神,落实《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黑政办规〔2017〕7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决定,启动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并接入全省农业物联网平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
  为认真贯彻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议精神,落实《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黑政办规〔2017〕7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信息化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决定,启动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并接入全省农业物联网平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养殖场安装视频监控


  一、视频监控安装范围
  按照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确定的规模养殖场数量,以畜禽粪污处理、防疫消毒和投入品管理等三个关键部位为重点,每个部位安装视频探头数量不少于2个,全方位监控畜禽粪污干湿分离车间、液体污水贮存池物料进出口、固体粪便贮存场、粪污处理车间、粪污(粪肥)运输车辆进出场区主要道路;防疫消毒通道;饲料贮存库、饲料生产车间和药品贮存库等。
  二、视频监控的管理与维护
  规模养殖场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市县农牧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视频监控设施参数要求,自行安装并维护视频监控设施(原有设施达到技术要求的,可不必重复安装), 确保视频监控设施及时安装到位,并有效运行,同时接入全省农业物联网平台。省农业信息中心负责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的技术支撑工作,养殖场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完成后,统一组织后续数据信息采集,并通过省农业物联网管理平台对规模场粪污处理情况等实时监控管理。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县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纳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的规模养殖场全部安装监控设施,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以市地为单位,将辖区内设备安装完成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
  2.为保证视频监控顺利接入全省农业物联网平台,视频监控设施安装需要有静态IP地址,无静态IP的养殖场可咨询当地通信运营商办理。视频监控接入端设备要选择市场认可度较高质量好的品牌设备。路由器需对应映射硬盘录像机端口,确保端口开放,端口信息可查询硬盘录像机网络设置页面。
  3.各地要确保设计能力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的企业全部纳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平台统一管理,不得瞒报、漏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