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无线视频监控助做垃圾分类违法证据收集,但不一定能做定案证据

    6月28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彭燕玲表示,小区物业提供的视频监控、志愿者和居民的证言证词等,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源来收集的,但是能否作为违法事实或行政处罚的证据来使用,首先要经过城管执法部门的审核,还要根据执法程序来确定。

 

垃圾分类视频监控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届时,上海城管执法部门将同步开展执法。那么,在上海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时,哪些证据可被采信?
    6月28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彭燕玲表示,小区物业提供的视频监控、志愿者和居民的证言证词等,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源来收集的,但是能否作为违法事实或行政处罚的证据来使用,首先要经过城管执法部门的审核,还要根据执法程序来确定。
    “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有几个条件。”彭燕玲说,一个是违法行为的事实清楚,而事实清楚,就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的,同时遵守一定的法律规范。
    其中,事实清楚方面的证据收集和确凿,是关键环节之一。在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执法过程中,就证据收集而言,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的检查笔录、小区物业提供的远程视频监控,包括志愿者的证言,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源来收集的。
    “但是能否作为违法事实或处罚的证据来使用,首先必须经过城管执法部门的审核,证据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必须具有相互关联性,而且是足以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才可以作为城管执法部门的定案证据来使用。”彭燕玲说,此外,如果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应该要进入执法程序的,还要遵循《条例》中所请确定的“责令改正”,在“拒不改正”的情况下,再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