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中城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食堂推行“明厨亮灶”+互联网信息化监管

  辽宁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体健康,事关万千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8月27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了解到,学校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多项举措,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辽宁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体健康,事关万千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8月27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了解到,学校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多项举措,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辽宁大中城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

  管理部门组织各地在秋季开学前,向学校食堂及相关单位发放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示函,督促校园及其周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制度、设备设施运行、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内容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整改落实。

  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提供送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春季校园排查出的问题及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省局双随机、明察暗访检查的问题,作为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重点督察内容;强化立行立改、及时复查整改结果,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对供餐食品抽检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并督促学校食堂立即更换供餐单位或供餐食品。

  做好校园无证经营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全面核查清理校园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严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经营者、高校周边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全覆盖培训工作,进一步压实校(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在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全面推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色标管理、“餐饮4D管理”等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持续保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推进持证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年底前达到100%,在大中城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食堂推行“明厨亮灶”+互联网信息化监管方式。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