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监控录像查询规定及流程

   为规定大学监控录像管理,确保各监控区域的监控录像资料不外泄、不遗失。因录像资料涉及个人隐私,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及本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为规定大学监控录像管理,确保各监控区域的监控录像资料不外泄、不遗失。因录像资料涉及个人隐私,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及本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或非案件类事件的监控录像查询。遇特殊、紧急情况必须由安全工作处处长批准方可查询。

二、 凡涉及案件,须到公安部门报警,接警登记后,填写《查看录像申批表》,由安全工作处领导批准后,由公安部门派专人查看。

三、 安全工作处工作人员需对典型多发事件进行录像查询的,须报安全工作处领导批准。

四、 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操作人员要对查询内容进行认真登记,如需保存,操作人员应对内容进行认真记录并保存。如因案件需要拷贝的,办案人员必须填写《监控资料拷贝申请表》,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才能拷贝。

五、 监控录像查询程序:查询部门(个人)提出申请→安全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值班人员查询→反馈查询结果→做好查询记录。

六、 监控员需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操作流程。除上述情况及安全处主管监控领导以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查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