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甘市监发〔2019〕420号)和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武市监发〔2019〕238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监管所,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股室,县直各学校,各乡镇教育辅导站,各民办幼儿园: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切实提升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甘市监发〔2019〕420号)和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实施方案》(武市监发〔2019〕238号)要求,现就推进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推进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完成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与“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的对接,将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食品原料追溯、监管信息等内容,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实时向社会公众展示,着力打造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共治共管平台,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仓储、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让师生、家长和监管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电脑终端查看实时影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即时监督、远程监控和零距离监管,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内容

  已实施视频方式“明厨亮灶”的单位,如已达到技术标准要求,尽量使用现有设备,加装转码设备上网;未安装视频传输设备的,选用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网络摄像头、硬盘存储及转码设备(NVR)上网,与甘肃省“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连接,将“明厨亮灶”视频信号通过互联网上传至“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和“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网”(网址:www.gsspaqw.org),通过手机APP、网络PC端,向监管部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

  (一)主体资格可看。学校(幼儿园)食堂在移动公众端向社会公示许可证件、量化等级信息、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原料来源可溯。严把学校(幼儿园)食堂原料采购关口,建立健全电子追溯记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合格证明,按要求索取电子一票通,重点做好乳制品、鸡蛋、畜禽肉、水产品、米面、食用油、食盐、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材的电子进货台账,做到全程可追溯。

  (三)加工过程可视。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可远程观看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各关键环节。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操作规范,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构建诚信、自律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体系,实现校园食品安全“阳光化”管理、“透明化”运行,增强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监管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互信。

  (四)风险隐患可控。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可通过网络监控依法依规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规范加工操作过程,防止交叉污染,严防严管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信息公开可查。通过“陇上食安”平台查看学(幼儿园)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晨检记录、教师陪餐记录、监管部门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信息。积极构建学校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调动新闻媒体、家长和广大师生等各方的积极性,凝聚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完成时限

  2020年4月15日前,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要站在讲政治、稳经济、重民生的高度,确保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移动、电信、联通等有资质的网络运营商联系,做好食堂改造升级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建设工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通过“陇上食安”手机APP企业端做好定期自查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基层监管所要充分运用“陇上食安”手机APP移动执法监管端,开展日常检查、记分管理、大数据分析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二)强化措施,有序推进。

  要强化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推进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向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推广和普及“陇上食安”APP,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低价、快速、优质原则,自主选择网络运营商和安装单位,完成本单位“明厨亮灶”与“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及县市场监管局监管平台对接工作,严禁各类借“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推进工作之机收取不合理费用或搭车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天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