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文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食药监规〔2016〕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食药监规〔2016〕1号)
   第十二条 鼓励食品经营者通过采用视频技术、透明展示、厨房开放活动和阳光公示等方式,公开厨房环境、加工过程、清洗消毒、食品原料贮存状态等重点环节。
    关于印发《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食药监食餐[2015]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