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文件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打造“阳光厨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食药监餐〔2015〕24号)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打造“阳光厨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食药监餐〔2015〕24号)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二)深入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打造“阳光厨房”建设活动,督促和引导餐饮经营者积极开展打造“阳光厨房”建设活动,餐饮单位打造“阳光厨房”达85%,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100%。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青食药监食流〔2015〕188号)
      第三十四条  建立明厨亮灶。通过采用开放方式、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频传输等形式,将食品处理区展示给消费者。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实现食品处理区的视频上网。